質量檢驗詳細分類介紹
點擊: 次 時間:2017-07-31 10:10
一、按檢驗方法分類
1、理化檢驗
理化檢驗是指主要依靠量檢具、儀器、儀表、測量裝置或化學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獲得檢驗結果的方法。有條件時盡可能采用理化檢驗。
2、微生物檢驗
微生物檢驗主要依靠顯微鏡、染色技術、培養(yǎng)基制備技術、接種、分離純化和培養(yǎng)技術等來判斷產品的新鮮及受污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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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感官檢驗
感官檢驗也稱為官能檢驗,是依靠人的感覺器官對產品的質量進行評價或判斷。如對產品的形狀、顏色、氣味、傷痕、老化程度等,通常是依靠人的視覺、聽覺、觸覺或嗅覺等感覺器官進行檢驗,并判斷產品質量的好壞或合格否。
感官檢驗又可分為:
(1)嗜好型感官檢驗,如品酒、品茶及產品外觀、款式的鑒定。要靠檢驗人員豐富的實踐經驗,才能正確、有效判斷。
(2)分析型感官檢驗,如列車點檢、設備點檢,依靠手、眼、耳的感覺對溫度、速度、噪聲等進行判斷。
4、試驗性使用鑒別
試驗性使用鑒別是指對產品進行實際使用效果的檢驗。通過對產品的實際使用或試用,觀察產品使用特性的適用性情況。
二、按檢驗目的分類
1、生產檢驗
生產檢驗指生產企業(yè)在產品形成的整個生產過程中的各個階段所進行的檢驗,目的在于保證生產企業(yè)所生產的產品質量。
生產檢驗執(zhí)行內控標準。
2、驗收檢驗
驗收檢驗是顧客(需方)在驗收生產企業(yè)(供方)提供的產品所進行的檢驗。驗收檢驗的目的是顧客為了保證驗收產品的質量。
驗收檢驗執(zhí)行驗收標準。
3、監(jiān)督檢驗
監(jiān)督檢驗指經各級政府主管部門所授權的獨立檢驗機構,按質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制訂的計劃,從市場抽取商品或直接從生產企業(yè)抽取產品所進行的市場抽查監(jiān)督檢驗。監(jiān)督檢驗的目的是為了對投入市場的產品質量進行宏觀控制。
4、驗證檢驗
驗證檢驗指各級政府主管部門所授權的獨立檢驗機構,從企業(yè)生產的產品中抽取樣品,通過檢驗驗證企業(yè)所生產的產品是否符合所執(zhí)行的質量標準要求的檢驗。如,產品質量認證中的型式試驗就屬于驗證檢驗。
5、仲裁檢驗
仲裁檢驗指當供需雙方因產品質量發(fā)生爭議時,由各級政府主管部門所授權的獨立檢驗機構抽取樣品進行檢驗,提供仲裁機構作為裁決的技術依據。
三、按供需關系分類
1、第一方檢驗
生產方(供方)稱為第一方。第一方檢驗指生產企業(yè)自己對自己所生產的產品進行的檢驗。第一方檢驗實際就是生產檢驗。
2、第二方檢驗
使用方(顧客、需方)稱為第二方。需方對采購的產品或原材料、外購件、外協件及配套產品等所進行的檢驗稱為第二方檢驗。第二方檢驗實際就是進貨檢驗(買入檢驗)和驗收檢驗。
3、第三方檢驗
由各級政府主管部門所授權的獨立檢驗機構稱為公正的第三方。第三方檢驗包括監(jiān)督檢驗、驗證檢驗、仲裁檢驗等。
四、按檢驗人員分類
1、自檢
自檢是指由操作工人自己對自己所加工的產品或零部件所進行的檢驗。自檢的目的是操作者通過檢驗了解被加工產品或零部件的質量狀況,以便不斷調整生產過程生產出完全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或零部件。
2、互檢
互檢是由同工種或上下道工序的操作者相互檢驗所加工的產品?;z的目的在于通過檢驗及時發(fā)現不符合工藝規(guī)程規(guī)定的質量問題,以便及時采取糾正措施,從而保證加工產品的質量
3、專檢
專檢是指由企業(yè)質量檢驗機構直接領導,專職從事質量檢驗的人員所進行的檢驗。
五、其他分類
1、按生產過程的順序分類,分為進貨檢驗、過程檢驗和最終檢驗。
2、按檢驗地點分類,分為集中檢驗、現場檢驗和流動檢驗(巡回檢驗)。
3、按被檢驗產品的數量分類,分為全數檢驗、抽樣檢驗和免檢。
4、按質量特性的數據性質分類,分為計量值檢驗和計數值檢驗。
5、按檢驗后樣品的狀況分類,分為破壞性檢驗和非破壞性檢驗。
6、按檢驗系統組成部分分類,分為逐批檢驗和周期檢驗
7、按檢驗的效果分類,分為判定性檢驗、信息性檢驗和尋因性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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